9月22日,我们已电话告知该光伏投资建设企业依法依规提交相关材料后,可在南陵县发展改革委办理备案。
今年38岁的次央是家庭主妇,以前为了使火炉持续不断地提供热量,要起早贪黑地捡拾牛粪、做牛粪饼,跟着牛粪走、围着炉子转。从传统能源牛粪到清洁能源光伏,给牧民带来的变化还不止这些。
像次央这样采用新能源的村民目前共有50户。以每天10度电来算,1度电0.5元,一个月可以节省150元。聂荣县委副书记白明算着账说,实施零碳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既要节约生活成本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更要促进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探索藏北实现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子。但这样的家居布局,出现在海拔4700米左右的藏北牧区,却折射出群众生活的深刻变化。牧区能源供应是实现牧业强、牧区美、牧民富的重要动力和支撑。
零碳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利用住户的屋顶实施户用光伏发电,配置化学储能,形成光伏+储能模式,实现牧民群众电力自发自用+供热供暖,增加村居清洁能源供应,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开创绿色乡村社区建设的典范。有了光伏取暖后,告别传统能源的全身投入,次央也有了不少富余时间,便在村里的温泉合作社务工赚取收入。鼓励企业采用挂牌上市、发债融资等形式,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光伏开发利用。
建立完善全市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光伏电站统一在线监管,组建专业的运维服务与技术支持队伍,加强对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摸排各类可利用开发资源,组织编制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总体方案,按照各类建筑和设施屋顶安装光伏比例目标,充分考虑屋顶建设条件和负荷消纳能力,制定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探索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实现光伏、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集中应用,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做好项目备案信息核实,及时组织清理备案满2年未实质开工建设的项目。
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按照宜建尽建、愿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新上项目厂房,力争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全文如下: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直接留言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分布式光伏应用,努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安徽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强化光伏应用示范带动,将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相应建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架构和职责体系,做好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评价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区、开发园区光伏开工及并网进度,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做好创新亮点宣传,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四)光伏+商业鼓励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餐饮、影院、大剧院、会展中心、仓储物流园区、商务写字楼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
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将光伏发展作为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工作的重点,按照年度发展目标,落实光伏开发任务。(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马鞍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四)强化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贸促会、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五)光伏+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支持在符合政策的农作物大棚、农业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建设光伏设施,发展低碳零碳农业模式。优先支持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二)精准摸排可开发资源。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摸排各类可利用开发资源,组织编制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总体方案,按照各类建筑和设施屋顶安装光伏比例目标,充分考虑屋顶建设条件和负荷消纳能力,制定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探索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实现光伏、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集中应用,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二)光伏+院校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利用行政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屋顶、车棚顶及闲置用地建设光伏设施,打造阳光校园、幼儿园,开展节能减碳绿电科普教育。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将光伏发展情况纳入各县区、开发园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全市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光伏电站统一在线监管,组建专业的运维服务与技术支持队伍,加强对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门诊楼等屋顶、车棚顶及闲置用地建设光伏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六)光伏+工业鼓励在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小微产业园区等开发园区标准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方式,鼓励多方资本参与,探索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
力争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方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严格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并网、运维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
创新光伏+应用,开展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数据中心、光储充一体化等新应用探索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四)强化电站运维保障。
力争各类商业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强化要素支撑。
(二)坚持统筹安排和整体推进。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接入容量和不宜接入区域清单发布机制,实现合理有序并网消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鼓励存量电站改造提升,通过设备更换、组件自清洁改造等方式,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八)光伏+交通支持在车站、公交站亭、公路服务区、高速收费站等上方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具备安装条件的车站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原则上全部安装光伏发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加快光伏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礼堂等大楼屋顶建设光伏设施,提高村集体收入。
(责任单位:马鞍山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六)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在确保安全稳定前提下逐渐将传统能源交通信号系统改造为光伏发电系统供电。
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及早并网。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按照宜建尽建、愿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新上项目厂房,力争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四)坚持规范管理和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光伏+医院鼓励全市医院利用住院楼、门诊楼、车库等屋顶建设光伏设施。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湿地保护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基础上,支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滩涂、水域稳妥推进光伏设施建设。在路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领域推动光伏应用,打造绿色智慧交通。
三、重点领域(一)光伏+公共建筑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光伏建设,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须100%安装光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强化光伏发电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鼓励企业采用挂牌上市、发债融资等形式,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光伏开发利用。